普洱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事业单位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有效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级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管理工会干部,做好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市总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市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着力推进职工文化繁荣发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级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担省总工会委托的我市工会与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交往的任务,做好与周边国家工会的交流交往。
10、做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总工会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内设机构四部一中心(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和女工部、劳动经济和技术创新部、职工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普洱市总工会将在市委和省总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会各项工作,重点抓好8项工作:
1、抓学习,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会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抓载体,积极投身绿色发展主战场。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和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等战略目标,以争当“四个先锋”为重点,团结动员全市职工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3、抓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创新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抓好农民工的入会工作,深入推进“六有”基层工会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4、抓保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书记救助金”、送温暖、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职工医疗互助等帮扶互助工作,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的职工。
5、抓阵地,促进职工文化的繁荣发展。继续办好《普洱工会》、《职工文化》杂志,发挥好普洱工会信息网、普洱工会微信平台、普洱电视台《工运天地》、《工会与维权》、普洱广播电台《职工之声》、《普洱日报》“普洱工运”等栏目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扩大宣传阵地,繁荣职工文化。
6、抓示范,着力推进一活动一工程。继续深化茶城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茶城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体现工会特色,在推动普洱跨越式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7、抓服务,着力推进服务职工平台建设。千方百计搭建服务职工平台,丰富服务职工项目,满足职工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强服务职工实效。
8、抓作风,以作风建设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抓好工会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不断加强工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强“三性”去“四化”,推动我市工会改革工作创新发展。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是根据《普洱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普洱市本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预算编制原则和“控办公、惠会员、可持续”的经费使用原则,结合2018年市总工会工作计划,科学、客观地编制2018年市总工会部门预算。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总工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9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4.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95.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4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94.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3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8万元,占总支出的94.48%,项目支出21.8万元,占总支出的5.5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18名财政供养人员(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帮扶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11名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8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和退离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18名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104.66万元对比增加223.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0名行政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职工维权、职工医疗互助、贷免扶补等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万元,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费21万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0.8万元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42万元对比减少2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工作经费和厂务公开工作21万元,增加贷免扶补工作经费0.8万元。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94.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46.66万元增加247.82万元,增长168.9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8万元,比2016预算数59.64万元增加年执行数13.24万元增加196.16万元,增长328.91%。主要原因是:2018年10名行政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增加及每年工资正常调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2减少11万元,下降34.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机关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4.47万元增加4.25万元,增长29.37%。主要原因是:1名离休人员工资正常增资。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44万元增加28.61万元,增长274.04%。主要原因是:2017年10名行政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份缴费支出纳入预算。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8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万元增加19.52万元,增长325.33%。主要原因是:2017年10名行政人员医保纳入财政预算。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33增加6.65万元,增长285.41%。主要原因是:2017年10名行政人员医保纳入财政预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62万元增加1.33万元,增长214.52%。主要原因是:2018年10名行政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纳入财政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09万元增加16.68万元,增长27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10名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2万元,较2017年预算8.05万元增加13.87万元,增长172.3%,主要是因为10名行政人员工资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是否安排购置车辆,是/否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是/否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书记救助金”、送温暖、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职工医疗互助等帮扶互助工作。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56万元,主要是因为10名行政人员工资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7万元,较2017年的0.11万元增加0.16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帮扶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农民工帮扶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1.4万元,主要是由于节日慰问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工作导致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日送温暖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 6-9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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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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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普洱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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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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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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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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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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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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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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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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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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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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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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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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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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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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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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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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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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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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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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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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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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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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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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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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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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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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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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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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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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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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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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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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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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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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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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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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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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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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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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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7万元,较2017年的0.11万元增加0.16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帮扶工作导致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农民工帮扶工作产生的费用。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1.4万元,主要是由于节日慰问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工作导致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节日送温暖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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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普洱市总工会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
我单位填报的“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表格,经与批复到我单位的部门预算中的《普洱市本级2018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情况表(三公表合计)》相关数据核对,结果一致。
特此说明。
普洱市总工会
2018年 2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