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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普洱市总工会 时间:2019/3/13 点击: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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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事业单位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有效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级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管理工会干部,做好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市总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市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着力推进职工文化繁荣发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级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担省总工会委托的我市工会与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交往的任务,做好与周边国家工会的交流交往。

10、做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总工会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内设机构部一中心(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和女工部、劳动经济和技术创新部、职工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广泛开展建功立业。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设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加大技术技能培训,组织评选“普洱工匠”。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3、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深化工会改革成果运用,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力度,积极推进“六有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评家议家”、“双爱双评”等规范化创建活动。三是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4、加强职工权益维护。一是全面推进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各级职工服务中心、“职工驿站”服务功能建设,夯实服务基础。二是加强法律维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着力推进集体协商,维护劳资关系和谐。四是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保障职工安全权益。五全面做好送温暖、金秋助学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六是加强劳模管理服务。七是深入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八是组织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九是加强职工创业就业扶持。十是开展职工网上抢课技能免费培训,提升普惠性服务实效。

5、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做好脱贫攻坚联系点墨江县孟弄乡孟弄村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二是全力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发挥职能优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6、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筹备召开普洱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二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统筹抓好干部队伍、财务、工会资产、经审、政策研究、女职工、统计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洱市总工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是根据《普洱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普洱市本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预算编制原则和“控办公、惠会员、可持续”的经费使用原则,结合2019年市总工会工作计划,科学、客观地编制2019年市总工会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普洱市总工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4,005,37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05,378.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005,378.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05,37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5,378.00元(其中本级财力4,005,37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4,005,3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5,378.00元,占总支出的94.76%,项目支出2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24%。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005,37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3,952,788.00元增加52,590.00元,增长1.33%。

1.201(类)2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8,49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2,352,000.00元增加176,498.00元,增长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 201(类)29(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000.00元,2018年预算数210,000.00元一致。主要用于:职工服务中心帮扶工作办公、调研费用等项目支出;

3. 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031.00元,比2018年预算数187,189.00增加181,842.00元,增长97.1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 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334,37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390,447.00减少56,071.00元,降低14.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208(类)9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569.00元,比2018年预算数6,972.00减少403.00元,降低5.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18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255,224.00降低88,036.00元,减少34.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退休人员医疗经费;

7.210(类)11(款)03(项)2019年预算数为66,87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89,803.00降低22,927.00元,减少25.5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97,269.00元,比2018年预算数227,664.00增加69,605.00元,增长30.5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2019年预算数为720,62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20,624.00元,项目支出0元)。

2. 301(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1,130,66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130,664.00元,项目支出0元)。

3. 301(类)03(款)2019年预算数为297,9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7,900.00元,项目支出0元)。

4. 301(类)07(款)2019年预算数为175,96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5,968.00元,项目支出0元)。

5. 301(类)08(款)2019年预算数为334,37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34,376.00元,项目支出0元)。

6. 301(类)10(款)2019年预算数为167,18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7,188.00元,项目支出0元)。

7. 301(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66,87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6,876.00元,项目支出0元)。

8. 301(类)12(款)2019年预算数为32,1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140.00元,项目支出0元)。

9. 301(类)13(款)2019年预算数为297,26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7,269.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2019年预算数为90,81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12.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11.302(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2,14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42.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2019年预算数为2,14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42.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2019年预算数为7,4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48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97,3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7,32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0元)。

15.302(类)16(款)2019年预算数为10,81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1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7(款)2019年预算数为2,60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09.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8(款)2019年预算数为34,86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867.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9(款)2019年预算数为34,86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867.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1(款)2019年预算数为1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39(款)2019年预算数为10,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99(款)2019年预算数为17,62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62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356,90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56,904.00元,项目支出0元)。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5,378.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8%。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3,734,788.00元对比增加60,59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退休1人,2018年底调入人员1人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00.00元,如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218,000.00减少8,000.00元,降低3.6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8,000.00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469.00元,较2018年预算219,171.00降低3,702.00元减少1.69%。主要是因为行政人员领导职务变动及2018年5月退休一名调研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元,其中政府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政府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书记救助金”、送温暖、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职工医疗互助等帮扶互助工作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609.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00.00元,公务接待费2,609.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16,690.00元减少81.00元,同比下降0.4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2018年的0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09.00元,2018年的2,690.00元减少81.00元,主要是由于工会工作调研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工会维护职工、建会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00.002018年的14,000.00一致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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